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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岗位职能

工 作 程 序

服务标准

社会监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技发展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全垦区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垦区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优先领域;推动垦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垦区科技创新能力。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垦区科技发展中长期和年度计划,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及相关经费安排,高新技术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三)负责垦区科技攻关、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项目审批、检查、验收。负责垦区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与奖励。负责管理垦区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知识产权工作。

(四)组织申报、管理国家星火、火炬、新产品开发、科技产业化、国外技术引进等计划项目

(五)制定科技三项费用使用计划并监督使用。

(六)指导高新技术园、区、角及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的认定、指导民营科技企业及推进北药开发工作,科技风险投资指导工作。

(七)组织科协工作指导科技普及。

( 一 ) 科技发展计划职:

1 、编制并组织实施科技攻关计划;

2 、星火计划;

3 、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

4 、跨越计划;

5 、编制并组织实施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

6 、三江攻关

( 二 ) 科技开发职

1 、编制并组织实施科技开发计划;

2 、“ 948 ”、“ 863 ”计划;

3 、民营科企;

4 、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 三 ) 科技推广职:

1 、编制并组织实施科技推广计划;

2 、“丰收计划”;

3 、“神内农户奖”申报;

4 、火炬计划。

( 四 ) 科技成果职

1 、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奖励;

2 、科技保密;

3 、科技统计;

4 、技术市场管理;

5 、知识产权管理;

6 、科技综合管理;

7 、科技体制改革;

8 、科技信息

( 五 ) 科协办公室职:

1 、学会、协会工作;

2 、科普工作;

3 、北药开发;

4 、高新技术园、区、角,科技示范带及科技示范基地认定;

5 、科技风险投资指导。

一、审核工作 1 、审核国家、部、省科技攻关计划、跨越计划、 863 计划项目审核程序:本单位科管部门初审,总局科技局发展计划科、科技开发科审查、组织专家论证,总局科技局审核;报国家、部、省科管部门审批。 2 、审核农牧渔业“丰收奖”审核程序: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提出申请。总局科技局科技成果科审查,总局科技局审核;省农委(“丰收奖”评选小组)审批,上报农业部。 3 、审核发明专科、实用新型专科、外观设计专利审核程序:发明人提出申请,总局科技局科技成果科审查或黑龙江省农垦专利事物所代理,总局科技局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 4 、审核国家级科技奖励的申报审核程序:项目完成单位提出申请,总局科技局科技成果科审查,总局科技避审核;上报省科技厅成果处审批,上报国家科技部。 5 、审核国家农牧渔业丰收计划项目审核程序:由总局“丰收计划”办公室提出下年度丰收计划项目申请,总局科技局审核;报农业部审批。 6 、审核国家新技术成果重点推广计划指南项目审核程序:各单位申请,由总局科技局科技推广科审查,总局科技局审核;报省科技厅,由科技部批准。 7 、审核星火、火炬计划审核程序:由各分局及局直属科管部门申报,总局科技局发展计划科、推广科审查,总局科技局审核;省或国家科技部审批。 8 、审核民营科技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各企业提出申请,各主管部门申报,总局科技局科技开发科审查,总局科技局审核;省科技厅审批。 9 、审核科技产业化项目审核程序:各企、事业单位申报,由分避科委汇总,总局科技局科技开发科审查,总局科技局审核;农业部及省科技厅审批。

二、审批工作 1 、审批总局科技攻关、一切、推广计划项目程序:本单位科管部门初审,经分局、院、校、直属企业科管部门报总局科技局科技发展计划科、科技开发科、科技推广科审查,经专家论证、主管业务科分别起草总局文件,报总局主管局长审批,下发实施。 2 科技成果鉴定审批程序:项目完成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或经分局科委审查后向总局科技局提出申请。总局科技局科技成果科审查、组织同行专家鉴定、总局科技局审批。 3 学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审批程序:垦区各学会提出年度活动计划方案及经费申请,总局科协办公室审查,总局科协审批。 4 总局所属学会机构、人员组成、章程审批程序:学会及挂靠单位申报,总局科协办公室审查,总局科协审批。 5 总局科技奖励的审批程序:项目完成单位提出申请,经各分局科委推荐,总局科技局科技成果科形式审查,专家评议,总局科技局通过,报总局主管局长审批,农垦日报公布,一个月异议期后,总局文件下发,颁发证书和资金。 6 验收科技示范推广计划项目审批程序:成果实施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上报总局科技局科技推广科审查,总局科技局审批。

要使各级领导、各单位在科技意识上、在具体工作上较以前有所发展。

逐步完善科技三大体系,不断提高科技文化素质和技术创新能力。

逐步使企业成为科技开发与科技投入的主体。

提高科研机构的活力及科技与经济结合的能力。

完成各类科技项目的年度计划指标。

提高科技显示度,加大新技术示范辐射能力。

逐步增强垦区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垦区科技进步贡献率。

重点支持和奖励经济和社会效益大的科技成果,激励广大科技人员的技术创新能力。

( 一 ) 科技发展计划职:

1 、编制并组织实施科技攻关计划;实行公开招标,一个月内予以答复。

2 、星火计划;半个月内予以答复。

3 、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半个月内对申报项目予以答复

4 、跨越计划;半个月内予以答复

5 、编制并组织实施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半年内完成。

6 、三江攻关项目招标一个月内予以答复。

( 二 ) 科技开发职

1 、编制并组织实施科技开发计划;一个月内予以答复。

2 、“ 948 ”、“ 863 ”计划;一个月内予以答复。

3 、民营科企;一个月内予以答复。

4 、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一个月内予以答复。

( 三 ) 科技推广职:

1 、编制并组织实施科技推广计划;一个月内予以答复。

2 、“丰收计划”; 一个月内予以答复。

3 、“神内农户奖”申报;一个月内予以答复。

4 、火炬计划。一个月内予以答复。

( 四 ) 科技成果职

1 、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奖励;专家评审,报纸公开异议,一个月内予以答复。

2 、科技保密;一个月内予以答复。

3 、科技统计;一个月内完成。

4 、技术市场管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一个月内予以答复。

5 、知识产权管理;咨询当场答复。

6 、科技综合管理;程序公开。

7 、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指导。

8 、科技信息十日内完成信息发布

( 五 ) 科协办公室职:

1 、学会、协会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标准公开,一个月内予以答复。

2 、科普工作;一个月内予以答复。

3 、北药开发;一个月内予以答复。

4 、高新技术园、区、角,科技示范带及科技示范基地认定;一个月内予以答复。

5 、科技风险投资指导。政策公开,一个月内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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